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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影追风

作者:侍卫不带刀 | 分类:历史架空 | 字数:0

第34章 粉红色的麻袋

书名:捕影追风 作者:侍卫不带刀 字数:3.1千字 更新时间:05-19 15:12

“糖葫芦儿,倍香倍甜、好吃的糖葫芦儿!”男子举着长杆叫卖着长杆上的糖葫芦。那糖葫芦一个个上面照着光亮透明的糖块,对着光线甚至能照出倒影来。

“都来瞧,都来看!新进的料子,点点红梅落雪地,翩翩蝴蝶与花齐!”一个摊子上拍卖了成匹的布料,那布匹有的点点红花有规律的点缀在白色的背景,真好比是红梅落雪、雪上红妆。有的上面绣着两只蝴蝶在一朵娇艳欲滴的玫瑰上嬉戏,图案或大或小,蝴蝶和花朵的颜色也略有不同,虽说蝶与花齐有点牵强,但也算别有一番滋味。

“《山海游记》十文一本,来一本吧!”一个小书童背着一个大背匣,里面放着一本本篆印清楚、崭新包装的书本。书本上用着正楷的大字写着“山海游记,松陵居士著作”,手里拿着一张稿子,看着稿子念着:“《山海游记》十文一本,来一本吧”

大街上行人络泽不绝,马车人群川流不息,小贩的叫卖声此次彼落,一派热闹繁荣的景像。那家熟悉包子铺还是如往常般熙熙攘攘,立着的那杆店旗的旗杆又绑了两个竹竿,夹住了原本的旗杆,好像是怕旗杆断了似的。

一名少女吃了包子从包子铺里走出来,缓缓地伸了个懒腰,又深呼吸了几口新鲜空气。

“真是美好的一天。今天去哪玩呢?对了,也不知道小逃犯学的怎么样了!去山上看看吧!”卢鸿雁打着念头,“不行不行,山上有野兽,万一我被抓伤,那就得不偿失了!”

卢鸿雁听着小贩的叫卖,伸展了伸展身体。

包子店附近的一处小巷里,蹲着两个蒙面人,其中一个手里攥着一个粉色的麻袋。

“大哥这任务好做吗?我怎么觉得这么蹊跷呢!”两个蒙面人商量着。

“好管他呢,抓到人交给那个公子哥就行了!好不好做也得做啊,他给的实在是太多了!”贼首揣了揣怀里的银两,“一百两呢!足够我们一年不用去饭庄打下手了!”

“可不会被官府发现,抓了去吧!”一个小贼很明显是第一次做,紧张的不行。

“所以你大哥才想到蒙面,这样就算被抓到,官府也不清楚咱们是谁!”贼首拍了拍肩头,竖起一个大拇指,似乎是在为自己的英明之举点赞。

“可官府的人又不是傻子。被官府被抓到,官府的人揭下这快黑布就好了啊!”小贼用手揭下了脸上的黑布。

“最怕空气突然安静……”一个恰到时宜的声音从身后传出来。

贼首握紧了拳头,扭过头看向身后的卖唱的乞丐。

乞丐见两人看过来,赶紧伸过来一只破碗,破碗里放着几文零钱。

当着乞丐的面,小贼伸手就把破碗里的钱币一把抓走了。

贼首看像乞丐:“你在唱,我就把你先塞进麻袋里!”

乞丐被吓得,拿着瓷碗踉跄地退了好几步。

贼首“绑”就是一拳,敲在那小贼的脑袋上,怒吼着:“乞丐的钱你都抢?”

“大哥,这不是职业病吗?”小贼把手里的钱币又颤颤巍巍地还回乞丐的破碗里。

“我们做贼也是有原则的!抢乞丐的钱,还当着人面,还全都抢走,我都知道打晕再抢!”贼首说着,一拳夯在乞丐的后脑,将乞丐打晕过去,伸手过去摸走了乞丐的所有钱。

小贼看着这一幕,目瞪口呆:“学到了,学到了。可大哥咱们为什么要把麻袋染成粉色的!”

贼首拍着胸口:“不知道就对了。我告诉你,当今皇上最喜欢的三公主喜欢粉色,所以与三公主有关的一切都是粉色打底的。现在好多姑娘们为了追求上流社会,也都跟风似的喜欢粉色,把麻袋染成粉色的,顺应时代潮流,乘上时代的快船,又能给客户一种公主的错觉,给客户带来良好的体验。一举多得,岂不美哉!”

贼首张着嘴,流出口水。似乎陷入了美好的梦境中。

“嗯嗯,带来良好的体验就能发家致富,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小贼也张着嘴,心思跟着贼首,陷入了不实际的幻想。

贼首合住嘴,敲了一下小贼的脑瓜:“不错嘛,学会‘举一反三’了!”

“那为什么这药粉也做成草莓味的?”小贼拿着手里一个纸包。

“又不懂了?客户体验,客户体验哪!现在哪个姑娘能拒绝草莓味的蒙汗药呢?刚夸了你,又得解释!”贼首挠着头,“算了,不说了。反正按你的记性,你一会儿又忘了!记住我们的计划!”

“什么计划?”

贼首一拍脑门:“我再说一遍记住啊!等我靠近过去,拿着药粉捂住那小妞的口鼻,你就赶紧扑过来用麻袋套住她!”

小贼拍着胸口,不住的点着头:“知道了,大哥!”

贼首晃着脑袋,佝偻着身躯,走了出去。

贼首走到卢鸿雁跟前又往前走了几步,又退回来,看着卢鸿雁:“小姐,我看你国色天香如同美玉,我这里有一包粉沫,抹上去定能为您美丽的脸蛋锦上添花,不知道姑娘有没有兴趣!”说着从怀里摸出一个纸包。

卢鸿雁眼神一撇:“不要,我都国色天香了,还要这东西干啥!又不能吃又不能喝!”

“您再看看吧!说不定里面的东西很有趣的哦!”贼首又将纸包靠近了卢鸿雁,心中却说:你怎么不能吃呢?可好吃了!

卢鸿雁美眸轻皱,一把掀了纸包:“听不懂人话不是?本小姐说了不看就是不看!”

纸包被掀翻,纸包里粉末一样的东西被吹来的一阵风吹进贼首的口腔里,草莓味呛得让贼首说不话来。贼首吃到了自己手里的“可好吃了”的药粉,真是自讨苦果。

贼首掐着脖子,没一会就倒在了地上。

卢鸿雁用脚踢了踢,“不会吧,大叔,我不买你东西你就碰瓷?”

卢鸿雁刚弯下身子就闻到一股草莓的香味,“这粉末这么一股草莓味,奇奇怪怪的!”卢鸿雁将贼首拽起来,一掌推到包子店门口的长凳上。

贼首的身子靠着木桌,像是坐在了木凳上一样。

卢鸿雁拍了拍手,手上的白沫太叫人不适了。

卢鸿雁又好奇地闻了闻:简直了,这浓重的草莓味太奇怪了,一点不像是用的草莓天然原料渲染出来的。

“这么劣质的胭脂,还想骗我钱!还好本小姐冰雪聪明,机敏过人,不然就让你得逞了!”卢鸿雁骂道。

小贼看见卢鸿雁冲撞了大哥,也不管不顾了,要出去救大哥。

“冲了!”小贼兜着麻袋就冲了出去。

卢鸿雁听到急促的脚步,一抬头就看见一个粉红色的麻袋朝自己套过来。

卢鸿雁蹬起一脚,身形快速的后退出去,让那粉红的麻袋扑了个空。

小贼放下麻袋,火速跑到大哥面前,摇晃着贼首,“大哥,你怎么了,你醒醒啊!”

见毫无反应,小贼面向卢鸿雁:“妖女,你施了什么法术,让我大哥昏睡过去。”

卢鸿雁一脸诧异,“我?”又醒悟过来,“看来果然是碰瓷的了。那本小姐可不客气了!”

卢鸿雁抽出腰间的宝剑,“喂,你拿出你的武器吧!本小姐不和手无寸铁之人打斗!有伤风雅!”

小贼后退几步,见旁边放着一把扫帚,拿起来,大吼一声,为自己壮胆:“啊!”冲卢鸿雁打了过来。

“有意思!扫帚当武器!”卢鸿雁抽出长剑,向扫帚劈砍,好多的枝枝叶叶都被卢鸿雁锐利的剑锋砍断了。

残枝断叶落了一地,小贼却死活不松手,嘴里嘀咕着:“老大我替你报仇!”

那扫帚在小贼的手里摇晃着,歪打正着的用那剩下的枝枝干干卡住了卢鸿雁的长剑。

卢鸿雁手中的长剑被卡,拿不出来,一时间乱了阵脚。小贼举着扫帚也不敢看,一直拿着扫帚往前顶,卢鸿雁没办法也只好顺着扫帚往后退。

卢鸿雁逐渐被逼到墙壁上,没办法了。

“鹤翼回转!”

卢鸿雁一脚蹬在墙上,身体也跟着上墙,手中的长剑在扫帚的上方被抽离出来,身形在空中翻了两圈,落在了小贼的身后。

那长剑冲着小贼就劈了过来,小贼赶紧丢下扫帚,抱着头蹲了下来。长剑扫过小贼的脑袋,又扫回来。

小贼伸出头,又低下来,躲过剑锋。两人拉扯着,像是玩着打地鼠的游戏。

剑锋一次次落空,终于惹恼了卢鸿雁,卢鸿雁飞起一脚,将小贼蹬倒在地。

一抹剑刃从空中砸向小贼的小腹,小贼手撑着地面,不断的后退,那剑刃砸在地上,溅出些许碎屑。

小贼看了一眼跨下,所幸,宝贝还在。

小贼不等卢鸿雁拔出长剑,就跑向贼首,一把背起贼首,三两步挑到桌子上,又一溜烟的跑走了。

地上只剩下粉红色的麻袋,卢鸿雁眉头轻皱:不是碰瓷吗?还没拿到钱就走了?

卢鸿雁捡起粉红色的麻袋,一股劣质染料的味道从袋子里传出来。

卢鸿雁捏着鼻子,仔细观察了一番,只见麻袋上有个黑色的“陈”字,在通体粉色的麻袋上显得极为刺眼。

“看起来是陈家饭庄的麻袋!嗯,去看看!”打定主意,卢鸿雁抓起那麻袋,朝一家饭庄的位置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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