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时候,春天,在优酷看视频,当时有个宣传片叫“一个意外走红的女诗人”,点进去看,她穿了一件大红色的棉袄,很旧的料子,我妈都不会穿的那种。看不到脸,只有背影,她顺着一条水泥路走下去,两边是池塘,远处是青山,她的腿有残疾,一瘸一崴,后来我才知道她是脑瘫患者。她长得不也好看,农村最常见的面孔,皱纹很深,说话、笑,嘴都斜的很高,能看见牙花。但她不让人反感,说了一些什么,记不得了,大约很有深度的话,她说话也不清晰,要靠字幕解读。当时好像我也在写一些东西,写不好,郁郁不得志,从她身上找到了一些寄托。我就去百度她的诗看。《穿越大半个中国去睡你》写的很好,比我从前读的好多名家的诗都好,成熟,深沉,爱情寄托于性往往才能落于实处,大半个中国,跨度长远,比山盟海誓更可靠,也许是太理性的诗歌,总觉得缺了什么,我读完一遍,草草看了两首没再读下去。
说来也巧,3月份刚好我生日,朋友寄给我三本书做礼物,一本金蔷薇,俄国作家的散文,看了一点,无感,一本阿城的文集,深得我心,还有一本就是余秀华的《月光落在左手上》。读到第一首《我爱你》,我开始相信那个其貌不扬身患残疾的女人确实是个天才,我开始明白我用一辈子的努力可能写不出比她更有温度的诗,“巴巴的活着,每天打水,吃药,煮饭。……茶叶轮换着喝,菊花,茉莉,玫瑰,柠檬”普通的日常被她轻易的组合在一起,成了最深远的意境,好像一切生活在她纸上都是诗,都是美得存在。这是一篇没有提及爱的爱情诗,她说,她要寄一本书给他,不是诗歌,是关于庄稼的,关于一个禆子提心吊胆的春天,多好的比喻,她的爱是春天里的庄稼,是最朴素的人间草木,她的爱是藏在庄稼里的羞涩和懵懂,是一种不敢言于世人的渴望。总能想起《项脊轩志》,全篇都在描写叙述,没有说他怀念谁,也没有特别去写谁,结尾处还是轻描淡写的一笔“亭有琵琶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他的不怀念才是最深的怀念,她没有提起的爱也是早已包藏多年的祸心,许多事情,因为太深沉而没法被表露,就像两个分别多年的故人,再见面只会说一句“你好吗?我很好。”我喜欢余的《烛光》,她如此写道“我需要他忘记一切的活着,打麻将,泡姑娘,桥头春色不减,人间多美好。”我是很自卑敏感的人,一直如此,哪怕两性相处也很小心的触碰,害怕伤及别人的内心,也害怕招到讨厌。余是比我更自卑的人,她自卑到放纵对方,自卑到了忘了还有一个自己,她要他忘记一切的活着,和有情人做快乐事,她把春天都给了他,她把自己从文字里剔除去。我以为她真的释然,能忘记疼痛,她又说“她是来处没有水袖长飘的女人,老是老了,只有眼睛里还能窝住一壶水。”她哀叹自己老了,没有水袖长飘,她像手握一朵玫瑰,妄想示爱,又不敢露出枯萎的花瓣。结尾处,她如是写道“真的,我已经忘记人生摇曳之态。”不是真的忘记,而是看清了,人生摇曳,皆是常态,她也渴望过爱情,明白那不过是镜花水月,她也妄想安稳,只是不会有人再相问“小姐,四月可远否”?
17年,我一个人去看了关于余秀华的纪录片《摇摇晃晃的人间》。电影院不大,坐的很满,没有人说话,没有人中途离场。镜头里的她,看起来更普通,有些邋遢,会骂脏话,吃饭不讲究,纠缠于和丈夫离婚的事。纪录片分两个部分,她成名前后,区别不大,她一如以往的真实,纯粹。她养了很多兔子,一个人去捡鸡蛋,一个人午睡,她热爱生活,也疲惫于生活折磨。但她是个倔强的人,从来没有屈服过。成名以后,她以十五万遣散了几十年名存实亡的婚姻,让我感动的是,他们离婚那天,那是段夜路,农村道路不平整,有个小坡,余秀华走路不便,男人扶着她,他问她“我对你好不好。”她说“好。”人世间有很多好却终究成全不了爱,男人给不了的,余秀华想要,所以哪怕过了几十年,机会来了,她还是选择离开,一别两宽,给彼此一个交代。说到底,她终究是个女人,左手诗歌,右手生活。
书末,有刘年留点编语,这样一段话“几乎每一个用灵魂写诗的、用生命写诗的人,都是一个勇士。他们所得甚少,所舍甚多。他们必须与世俗,与潮流,与生活,与金钱和权力,与虚荣和堕落,甚至要与亲人和朋友战斗。余秀华,也不例。”看完,我承认我很没出息的哭了,像被一根针扎进心里,那时候我写诗才几个年头,写的不好,也没人愿意看,偶尔有朋友表面夸两句,也不当回事。写诗是很满足的过程,创造任何一件美好的东西都是叫人满足的,只是这种美好已经鲜有人去欣赏了。我们诗歌远比唐宋要好,要繁荣,很多人都不信,我看过很多特别优秀的诗人,也有过几个很会写诗的朋友,只是诗已经被小众化边缘化,没人再愿意为她去买单。至于诗人,更像一种另类的存在,饱受诟病,其实我不敢承认自己是诗人,倒不是因为羞耻,而是觉得自己配不上,她值得更好人去书写。
有人问我,什么是诗?诗是春天,是一草一木,是山河崩摧,星辰改换,人类曾走过的道路,是生活和浪漫的相遇,是我悄悄说爱你,而你刚巧听见……
喜欢刘年说过的一句话“不长诗意的土地,怎么好种菊花?埋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