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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族斩邪司

作者:拨发斩星辰 | 分类:东方玄幻 | 字数:0

第三章 老猪和黑狗儿

书名:人族斩邪司 作者:拨发斩星辰 字数:2.2千字 更新时间:05-18 12:41

从酒楼出来后,王煜并没有在街上停留,直接回到了家中。

刚才吃饭的时候,他蓦然想起来了一件事,记得父亲出事前,曾用全部的功绩点换了一根血参。

血参属于天材地宝,或许对胎息境以上的武夫用处不大,但实是煅体境武夫最好的几种宝药之一了。

武夫与南楚术师,东卫剑修需要借助外物筑基不同。

这个体系非常简直,第一境主要就是利用自身强大的气血打磨肉身,等到肉身打磨到巅峰后,就可以摧生出内气。

生出了内气,就晋升到了武夫第二境,内息境。

武夫第二境分别为内息、周天、神勇。

哪怕是初入内息境的武夫,已然算是一方高手了,哪怕遇到精怪诡异,只要运气不是太差,打不过总还能逃得性命。

王雄很有先见之明,他虽为金卫刀,下面管着上百号执刀卫,但只是在磐石城这一亩三分地有点地位。

遇到厉害点的诡异,他与普通人也并没两样,最多就是坚持的时间长久点。

为了以防万一,也是为了儿子王煜能够早点突破铜皮境,功绩点足够后,他第一时间向上面申请了兑换资格。

这件事父亲提过一嘴,并交代他。

若他二年内还是不能突破到铜皮境,就把血参给他炼化,利用血参的药力强行冲关。

只要王煜突破到铜皮境,在遇到诡异的时候,就有了反抗之力,不至于像待宰的猪狗。

毕竟大浩自百余年前诡异突然出现后,普通人每天都生活在恐惧之中。

若不是三国建立了专门处理诡异的部门,百姓早就被越来越多的诡异给吞噬贻尽了。

至于为什么不早点把血参给王煜,主要还是当时的他离铜皮境实在有点远。

血参不是平常之物,非常的珍惜,最好的办法是凭借自己的能力突破,然后再服用血参。

冀时便可在铜皮境更进一步,甚至突破到铁骨境都未曾可知。

父亲的用心良苦,他能理解,只是往后的修炼难免有些懈怠,总觉就算自己突破不了也没关系,反正还可以用血参突破。

经过父亲的离去,和昨晚的危机后,如今的王煜对于实力有了更深的渴望。

打开父亲的卧室,走了进去。

父亲的卧室格局和他房间差不多,只是稍微大了一点,室内并无点缀物,就一个衣柜,一张木床,和正中间的桌子。

他轻轻一跃,跳上了房梁,从主梁上面摸出了一个小木盒。

回到地面,把盒子放在正中间的桌子上。

他家虽说不上家徒四壁,但二个大男人持家,又没个女人,自是没有太多花里胡哨华而不实的东西。

血参太过珍贵,可以说是用命换来的,自是不敢明目张胆的放于家中卧室。

小木盒上有一把黄铜锁,他也懒得去找钥匙,直接伸手把锁给捏断了。

铜皮境看似不起显,但并不代表就很弱,以他为例,现在的王煜单手可以举起千斤重物。

这还是王煜在武夫一途刚入门径,若是等过段时间,这力量再番一倍也不难。

可以说,只要成为武夫,哪怕是最低的铜皮境,也早已脱离了普通人的层次。

盒子刚打开一条缝,一股浓郁的精气就从里面泄露出来。

深吸了口盒子泄露出来的精气,只感觉身体内的气血如鳄鱼闻到了血腥味般,一下子变得燥动起来。

他不敢待慢,怕精气都溢散浪费掉,赶紧把盖子整个掀开。

一支血红色略显干枯的血参静静地躺在天青色绸缎铺垫上。

激动的把血参拿出来,自老爹告诉他血参的作用后,经常能在梦里见到它。

仔细的端详了一会,记住这玩意的特征后,他再也忍不住,如吃瓜果般,几口就把血参吞进了肚子里。

血参刚一入肚,浓郁的精气就从胃袋中被分解出来。

他心中惊喜,忙爬到床上盘膝而坐,又把诡刀横置于身前膝上。

精气无视血肉的阻隔,被气血所牵引,直接融入了筋脉里面的气血中。

铜皮境的气血并不算厚,只比普通人强四五倍左右,显化在筋脉中的异像就是如一缕淡淡的红烟。

如今,红色烟雾得到了精气的养分后,以往日几十上百倍的速度增聚着。

须臾之间,气血就由淡红色烟气渐渐变成了深红色,并且还在不停的吸收着精气。

胃里面的精气就好像源源不绝一般,气血都壮大了一二倍不止,还是没见减弱半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精气终于变得若有若无,直至最后的消失不见。

而王煜现在脸色通红,气完神足,早已没有了刚醒来的虚弱。

轻轻吐出胸口的一股浊气,他眼中精光闪闪,脸色红润,谁也不敢想在此之前,他还一幅随时要断气的模样。

现在的气血之力比之刚才最少雄厚了三倍有余,离铁骨境只差半步之遥。

虽然没有直接突破铁骨境,却也没什么好可惜的,他吞吃血参的初衷原也不是为了增强实力,主要还是为了弥补缺失的气血。

何况昨晚才突破铜皮境,对于这个境界还是一知半解,多停留些时间,对他只有好处,不会有坏处。

左手握住膝前的诡刀,长身而起,坐到房正中间的桌子旁,从桌上为自己倒了一杯茶。

“煜哥,不好了......。”

刚喝了两口,门外就传来一道惊恐的声音。

眉宇微皱,心中莫名一沉,起身打开房门。

“怎么回事?什么不好了?”

门外站着瘦得和竹杆似的黑狗。

黑狗不是狗,而是一个人名,他姓黑,名狗儿,是王煜小时候的玩伴。

黑狗、王煜、还有老猪三人从小一起长大,感情极深。

黑狗父母早些年出城抢收的时候,和同行的一批人回城的路上失踪了。

执刀卫的人去查探后,根本找不到任何的线索,最后只能划为诡异为祸,草草结案了。

只留下十岁不到的黑狗和他奶奶两个人。

因为家里实在是太穷,前年他奶奶病死在床上。

黑狗那时才十四岁不到,只能一边哭一边找到了王煜。

王煜从家中拿了点钱,帮黑狗给老人家置办了后事,从那以后,黑狗好像变了个人似的。

老猪叫周贵,是城北屠户周大福的儿子,和黑狗差不多大,但与身材瘦弱的黑狗正好相反。

老猪不仅长得很胖,还很爱笑,他的眼睛还很小,一笑起来就只剩下一条缝。

但现在,老猪再也笑不出来了,他爹周大福死了,死得很惨,全身的皮都被剥了,像个血葫芦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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