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煜满头虚汗的从恶梦中惊醒。
屋内。
刺眼的亮光让他的眼睛有些不适,脑海还有些懵圈,半眯着眼睛,失神的盯着身上覆盖着的棉被
“醒了?”
一道熟悉的声音从床沿传来。
他表情微怔,脸转向床边。
一个身材魁梧、脸色黧黑着玄色甲胄的壮汉正坐在房中间,厚背诡刀被他放在桌上。
壮汉约莫三十六七岁,浑身气血雄厚的可怕,哪怕隔着老远,王煜都能从他体内感觉到一股灼热。
他的身前木桌上摆着一壶酒,和一只硕大的海碗。
王煜刚醒过来,他似乎就感应到了一般,右手斟酒的动作随之一顿。
壮汉放下酒壶,从椅子上站起来,行走到床边,双眼凝视着他。
一双虎目下,毫不掩饰的透着一丝胆扰。
“吴叔?”
良久,发散的精神终于回到了身上,他嘴角无力地挤出一丝笑意。
“你小子运气不错,昨晚你和诡异的撕杀,闹出的动静不小,刚好被巡逻的执刀卫听到,然后根据诡烛的指引破门进来把你给救了。”
诡异?
记忆如潮水般涌了出来。
对了,我昨晚睡觉时遇到了诡异的袭击。
我好像受伤了?
左手手腕不是被诡异锋锐的爪子给贯穿了吗,按理说那种程度的伤势,就算后面处理得再及时,也不可能像现在这样完好如初啊!
但、为什么现在除了感觉有些虚弱外,左手并没有什么太严重的伤势?
谁?
是谁把我的伤治好了?
“不过,你小子实力进步很大,什么时候晋入铜皮境了?连我都瞒着?”
什么?自己晋入铜皮境了?
这、自己昏迷后,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感应了一下体内,就知吴叔说的话没错,自己真的莫名其妙突破到了武夫的第一境,铜皮境。
他从小打基础,十五岁跟随着父亲习练“阴风刀”。
两年过去,如今十七岁,自感离铜皮境也不过是一线之隔。
但,有时候一线之隔,并不代表马上就能突破到下一层次。
除非你有足够的宝贵资源,否则,只能一步一个脚印,靠水磨功夫花费时间突破。
他天资一般,父亲生前也不过是和吴正阳叔叔一样,仅为磐石城城卫军里面的金刀卫。
城卫军,做为城主上官南属下最强的暴力机构,它的待遇当然不差。
可想要弄到让他残肢重生的药物,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吴叔,您误会了,我也是昨天和诡异撕杀的时候,运气好侥幸突破的。”
吴正阳点了一下额首,沉声说道;“看来是吴叔误会你了,不过,你虽经历了这次危机,但能突破到铜皮境,也算是因祸得福了。”
祸是真的,福就未必了,说真的,到现在他还是对自己为什么会完好无损一事感到一头雾水。
他没有反驳吴正阳的话,人家毕竟是长辈,而且也是一番好意。
他父亲王雄和吴正阳有过命的交情。
半年前,父亲带领几名执刀卫巡逻时刚好一头撞进了一只精怪级的诡异域场里面。
那场战斗过程如何,王煜并不是很清楚,只根据后面到达现场的巡逻人员讲述。
整个小队包括身为金刀卫的王雄,无一人生还。
现场残肢碎块遍布,根本就没有办法分清谁是谁。
那晚,血液染红了半个街道。
还是后面赶来的二位血刀卫和城主上官南联手,才堪堪将那只诡异斩杀。
精怪相当于武夫第二境,别说只是武夫第一层第二境的铁骨境了。
就算是达到内息境的武夫单独遇上,也是逃跑的概率更大一些。
王雄离世后,吴正阳不仅把他安插进了城卫军,在生活中对他也是多有帮衬。
“好了,你既然已经醒了,我也就该离开了,城内最近不太平,诡异的数量不知何原故,出现频率比以往增加了几倍。”
“吴叔尽管自去便是,侄儿能照顾自己。”
王煜勉强撑起身子,套上外衣,把吴正阳送到家门口。
吴正阳似乎想起了什么,迈出院门的脚停了一下,回身对着他说道;
“吴叔给你请了三天假,你好好休息一下,等身子骨好些了,你再到校场点卯也不迟。”
“是,谢谢吴叔,您慢走。”
目送对方走远后,他关上院门。
院子靠近厨房的位置,有一口老井,井的边沿爬满了绿色的苔藓。
入冬以来,已有月旬未降过雨水,院子四周平时用来种植蔬菜的土块,早已经干得发白了。
但是,他在此时,却看到了一条比较暗淡的脚印,从井口这里,途经廊道直达他的卧室。
脚印非常模糊,若不是脚印的主人身上太潮湿,水气附于脚底浸入地面,他根本就不可能发现。 难道昨晚的那只诡异是从井里面钻出来的?水滴声是从诡异的身上滴落下来的吗? 这房子是父亲王雄升任金刀卫后,才花费一番心血置办下来的。 算算时间也就六个年头,以前房子的主人叫什么,为什么要卖,他一概不知。 当初是通过牙行入手的,一晃六年过去,就算真有问题,也不知该从何查起。 算了,应该是自己想多了,这么多年,也就昨晚遇到过一次诡异,应该是某种巧合。 回到卧室,他换上常服,一袭青灰色的长袍,把诡刀用布条束于背后。 锁上房门,推开院门走了出去。 他住的地方叫康定坊,属于江湖势力大刀帮的管辖范围内。 这里居住的人多为商贾巨富,或在城内享有一定地位的人 治安方面即有城主一脉的城卫军,也有着江湖势力大刀帮的人巡逻。 安全上比别的区域还是要强很多的。 找了一间平时常去的酒楼,福源酒楼,上到二楼,选了个靠窗的位置,把诡刀放置在身前桌面上。 “煜爷,您今儿个想吃点什么?” 头带青皮小帽的小石头小跑着到他桌前,弯腰低眉,小声恭敬的问道; 小石头是个乞儿,几年前随着逃荒的难民来到磐石城。 掌柜福叔是个心善之人,见对方乖巧懂事,就让他留了下来,在酒楼里面帮忙做个端茶倒水的小厮。 小石头也没让人失望,一直勤勤恳恳动作麻利的干着活,几年下来日复一日,间从不偷懒。 “来二斤猪头肉,再炒二个小菜,一壶茶。” 小石头挂着笑脸,点头哈腰道;“好的,煜爷,您稍坐,小的先去给您上茶。” 王煜见小石头走了,就把目光移向窗外。 这段时间城内闹诡闹得厉害,街上的商贩虽不见少,但来往的客流却比以往少了些。 而且,这些人来去匆忙,办完事就马上回去,绝不多做停留,脸上的神色也都比以往较为凝重。 叹了口气,商贩不少,并不代表他们不怕死,只是家里仅靠这点营生活命,若只顾着惜命,怕到时候不被诡异害死,也会财力耗竭饿死。 相比之下,遇诡异的风险也就不怎么重要了。 这狗日的世道……。